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5年度部門(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部門(單位)預算明細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部門(單位)預算數據分析
一、部門/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二、部門/單位收入總體情況
三、部門/單位支出總體情況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體情況(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總體情況(按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體情況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概況
一、主要職能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承擔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是林芝市消防救援隊伍的領導指揮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指導城鄉(xiāng)綜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相關災害事故救援行動。
2.組織指導火災預防、消防監(jiān)督執(zhí)法以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jiān)管職能。
3.負責林芝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預案編制、戰(zhàn)術研究,組織指導執(zhí)勤備戰(zhàn)、訓練演練等工作。
4.組織指導消防救援信息化和應急通信建設,指導開展相關救援行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5.負責林芝市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管理和消防應急救援專業(yè)隊伍規(guī)劃、建設與調度指揮。組織指導社會消防力量建設,參與組織協調動員各類社會救援力量參加救援任務。
6.組織指導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7.完成西藏消防救援總隊交辦的跨區(qū)域應急救援等其他任務。
二、部門(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本級為一級預算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2025年度預算明細表
(表格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2025年度部門(單位)預算數據分析
一、部門(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隊屬于中(區(qū))直預算單位,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由中央財政撥款保障,地方財政撥款用于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地方財政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052.2萬元。
二、部門(單位)收入總體情況
收入預算總量4777.07萬元,同比減少4953.3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入中含2023年結轉4767.94萬元,主要為“十四五”建設項目經費;2025年年初預算為上半年預算,將根據實際執(zhí)行情況在下半年申請追加。其中:上年結轉1724.87萬元,占36.11%;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052.2萬元,占63.89%。
三、部門(單位)支出總體情況
支出預算總量4777.07萬元,同比減少4953.3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入中含2023年結轉4767.94萬元,主要為“十四五”建設項目經費;2025年年初預算為上半年預算,將根據實際執(zhí)行情況在下半年申請追加。其中:基本支出480.12萬元,占10.05%;項目支出4296.95萬元,占89.95%;事業(yè)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
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777.07萬元,同比或減少4953.36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入中含2023年結轉4767.94萬元,主要為“十四五”建設項目經費;2025年年初預算為上半年預算,將根據實際執(zhí)行情況在下半年申請追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3052.2萬元、政府性基金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0萬元、上年結轉1724.87萬元;支出包括: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4777.0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體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guī)模變化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052.2萬元,比2024 年執(zhí)行數減少1910.29萬元,主要原因:2025年年初預算為上半年預算,將根據實際執(zhí)行情況在下半年申請追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052.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052.2萬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救援事務(款)行政運行(項)預算數為1826.12萬元,比2024年執(zhí)行數增加1826.12萬元,上升57.42%。主要是自治區(qū)轉移支付下達的人員經費按實際在位人數及編制人數上升。
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救援事務(款)消防應急救援(項)預算數為1226.08萬元,比2024年執(zhí)行數減少2576.41萬元,下降67.76%。主要是2025年年初預算為上半年預算,將根據實際執(zhí)行情況在下半年申請追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總體情況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80.1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64.90萬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資福利支出464.90萬元。
公用經費15.22萬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5.22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總體情況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0萬元,其中:公車運行費10萬元。“三公”經費預算比2024年減少(增加)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體情況
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比2024年執(zhí)行數減少0萬元。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經費總體情況
“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務-消防應急救援。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5年本年預算項目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有消防裝備購置費、消防車輛購置費,其中消防裝備購置費639.47萬元,消防車輛購置費54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門及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65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2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35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7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3臺(套)。
(四)2025年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5年實現財政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實行績效目標管理19個,資金3052.2萬元,其中:自治區(qū)轉移支付資金1346萬元,地方資金1706.2萬元。
(五)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及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我支隊無相關資金
(六)政府債務情況。
我支隊無政府債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資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guī)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七、重點項目:重點項目:貫徹落實自治區(qū)黨委、政府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項目,覆蓋面廣、影響力大、社會關注度高、實施期長的項目,或與本部門職能職責密切相關的項目或預算安排支出相對較大的項目(具體重點項目由各部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
十、事業(yè)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